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日益复杂多变,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与趋势。在此背景下,如何科学评估未成年人的罪错程度、如何设计合理的分级矫治方案等,仍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因此,本实践队走访司法机关、学校、社区及家庭,通过问卷调查、访谈、案例分析等多种方法,力求全面、客观地掌握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及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为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分级矫治制度提供实证依据和理论支撑。
实践纪实
湖南省调研实践
2024年12月19日
长沙市志和、杰龙专门学校
在本次访问中,实践队员徐润希、肖剑石、杨镜池、王诗雨有幸与志和专门学校的徐校长及杰龙专门学校教学处的李主任进行了深入访谈。
访谈中,实践队了解到学校遵循严格的评估与筛选机制,注重文化课程与普通学校的同步性,同时增设了心理课程、特别课程等,以满足学生多元化的成长需求。同时,校内实行严格而人性化的管理制度,男女生分开管理、准军事化管理等措施,旨在培养学生的纪律性与责任感,同时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
学校坚持成长评估合格方可离校的原则。离校后,学校还会对毕业生进行后续的跟踪矫治效果评估,确保矫治教育的持续性与有效性。
此外,实践队还了解到了长沙市实施的“利剑护蕾行动”。该行动通过普法讲座、策划志愿活动、讲师培训、建立信息交流报告机制以及加强未成年人案件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等多种形式,旨在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犯罪侵害,尤其是性犯罪侵犯。这一行动的实施,不仅提升了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也为矫治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社会支持。
2024年12月20日
长沙市新城专门学校
本次访问,实践队员徐润希、肖剑石、杨镜池、王诗雨与学校的许主任、法治教育及心理授课老师进行了深度访谈,并直接与学生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
新城学校实行分区管理,学校分为严管区和普管区,分别接收不同罪错行为的未成年人。严管区实行闭环管理,以训练课为主,文化课相对较少,旨在通过严格的训练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行为观念;而普管区则更加注重文化课与心理教育的结合,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据了解,新城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采取亲子共同治疗的疗法,取得了显著成效。
自长沙市建立专门学校以来,未成年人犯罪率明显下降。这一数据不仅证明了专门学校在矫治教育方面的积极作用,也为团队未来的研究提供了有力的实证支持。
湖南长沙新城专门学校心理咨询室
湖北省调研实践
2024年12月15日-2025年1月13日
武汉市励志学校
实践队员项上好、吴梦瑶、袁莛裕、林晨颖等多次赴武汉市励志中学开展调研。励志中学的学生来源主要分为家送生和警送生。为了激励学生积极改正错误行为,针对家送生特别设置了奖励假期机制,旨在通过暂时离开校园、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帮助学生逐步建立正确的行为模式,确保他们在不接受专门教育隔离时也能远离不良行为。
在与梁主任的交谈中,实践队深入了解了学校未来的发展规划与当前面临的挑战。学校方面表示,尽管在矫治教育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面临经费压缩的严峻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校的教育资源与活动开展。此外,法治课程缺乏固定的课时与课程质量保证,使得学生的法律知识普及与法律意识培养受到一定影响。学生之间的交叉感染现象也是学校面临的一大挑战,部分学生在相互影响下可能加剧不良行为。
为深入探索真实情况,实践队与十二位家送生进行访谈,了解到其入校原因、家庭情况、心理状况、在校的学习生活状态等等,供后续进行心理分析。与此同时,实践队员们在励志学校积极开展法治讲座,以回应本次实践中普法性质的相关要求与期待,为罪错未成年人矫治工作献出一份实在的力量。
2025年1月13日
湖北省民政厅
实践队员肖剑石、王颖、冉斌琪与儿童福利处处长熊东华进行了深入访谈。据了解,民政部门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承担着兜底职责,被视为未成年人保护的最后一道坚实防线。
访谈中,熊处长详细介绍了民政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具体措施。特别关注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群体,通过设立乡镇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定期上门家访,每三个月至少一次,深入了解这些儿童的生活状况与需求,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关爱与保护。
此外,实践队还了解到湖北省内困境儿童现状的一些变化,孤儿数量呈现下降趋势,而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数量却有所上升。针对这一现状,民政部门正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同时关注社工队伍面临的困境,并计划通过加强培训、提高待遇等措施,提升社工队伍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湖北省内困境儿童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关爱与帮助。
2025年1月15日
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
在未成年人维权部副主任高珊的带领下,实践队员肖剑石、王颖、冉斌琪、项上好、张益欣参观了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办公室,并有机会与李婷主任、叶培芬律师等五位专业人士进行了深入访谈。
服务中心的主要工作涵盖三大板块:一是进行社会调查,深入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及犯罪原因,形成详细的社会调查报告,该报告在司法决策中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二是开展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帮教工作,通过定期的思想汇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等方式,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认识错误、改正行为,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三是当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法到场时,服务中心会委托本机构的志愿者作为“合适成年人”,确保未成年人在司法程序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025年1月22日
武汉市东西湖区检察院
在东西湖区检察院,实践队员杨镜池、王诗雨、张星玲有幸与第五监察部主任杨敏检察官进行了深入交流。杨检察官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她详细介绍了检察院与社工组织的紧密合作情况,特别是在未成年人涉罪案件处理中的协同作用。通过合作,双方能够更有效地开展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帮教工作,其中特色的OH卡牌心理帮教方式尤为引人注目,为未成年人的心理康复与行为矫正提供了有力支持。
杨检察官还阐述了检察院在涉罪未成年人处理上的审慎态度,特别是附条件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的标准。她强调,检察院在决定起诉与否时,会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的犯罪情节、家庭背景、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力求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给予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此外,实践队还了解到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在涉罪未成年人案件中的衔接工作流程,以及后续帮教工作的开展情况。双方建立了高效的协作机制,确保案件处理的连贯性与有效性,同时注重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改造与心理康复,为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福建省调研实践
2025年1月24日
厦门市启明中学
本次访问,实践队员张益欣与厦门市启明学校刘震副校长进行了深度访谈。
调研内容围绕学校运作的多个关键环节展开,一方面,对学校的整体运作有了清晰的认识;另一方面,通过对学校普通区和严管区的实地参观,亲眼目睹了学生们在这些不同区域的学习生活空间。通过这次实践调研,我们对厦门刚刚开始实施的专门矫治教育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黑龙江省调研实践
2025年1月26日
鸡西市鸡冠区检察院
实践队员卢方钰对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检察院未检部门主任进行了访谈。
在访谈中,实践队员了解到当地的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及犯罪率以及当地对于未成年人采取的保护措施,具体包括安排亲情会见、进行社会调查和法律援助等,着重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和合法权益。此外,当地未检部门还建立了与公安机关和专门学校的对接机制,提高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干预和矫治效果,防止陷入“一放了之”的困境。
在本次实践活动中,实践队员们深入探访,通过与校内人员、心理咨询师、检察官及社工组织等多方专业人士的访谈,全面了解罪错未成年人矫治工作各方面的现状与挑战。
此次实践活动不仅让实践队员们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矫治教育及为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及专门学校、社会工作组织之间的紧密联系和分工配合等领域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也激发了团队对于如何进一步优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机制、提升矫治教育效果的思考。未来,团队将继续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矫治领域的发展动态,为推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自己的力量。
来源:大学生云报 作者:杨镜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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