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了解检警关系视角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8月20日,山东大学(威海)“检警协作”调研团成员许肇彦前往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进行实地调研,并对林超平警官进行访谈。
关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运行方面,林超平警官认为公安局和检察院的配合过程是比较顺利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也是按照规章制度实质性运行的。但同时林警官也指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开展还不够全面的现状。相关机制在上海市部分区尚未完全建立,仍需不断完善。此外,林警官也简单介绍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一些工作流程。公安局在面对对社会有一定影响或者判决与情节判定模棱两可的案件时会邀请检察院提前介入。对于进一步与检察院深化合作方面,公安局也会每年与检察院进行案件的汇总、以及案件的联合督办。
林超平表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以及办公室机制的越来越完善提高了办理案件的效率。对于公安局而言,新机制建立在驻派出所检察官制度基础上比以前更加优化,少走弯路能够提高案件处理的速度,对于证据更加确凿的案件能够快速处理,而对于模棱两可的案件也能较快地与检察院沟通。公安局也在以之前的案件处理过程作为模板,逐步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
通过本次调研,团队深入了解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以及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利用双方优势,加强跨部门合作,有利于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提高案件处理效率。各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开展和完善,是适应国家民主法治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
来源:山东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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