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云报9月1日讯(通讯员 李周)网约车司机劳动权益保障问题是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一环,关系到出行行业的发展。为践行二十大报告中有关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要求,促进出行行业的健康发展。2024年7月9日,安徽大学法学院“法援惠民生——网约车司机劳动权益保护专项行动”暑期实践团队来到合肥市蜀山区人社局,对网约车司机劳动权益保护进行深入调研。

多形式辅助调研,切实捕捉真需求

在本次调研活动开展之前,团队成员们通过专业老师的协助、采访多位网约车司机以及发布问卷调查对网约车司机的基本诉求以及网约车行业的发展现状有了初步了解,并从中总结出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抽成比例、工会协同保护、社会福利保险待遇、工伤认定五类热点问题。此外,结合相关文献、案例,团队还探讨  了安徽省关于补充工伤保险的规定以及如何让司机与平台平等的解决争议等问题。

(图为部分问卷调查扇形统计图。通讯员 李周 供图)

在之后的团体会议中,团队成员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和采访所得,按照分工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总结提出具体问题和针对性的解决方案。队员们互相交流、借鉴,对提出的问题、方案进一步修整,形成最终问题稿,为调研活动做足准备。

实地调研启座谈,专业人士亲解惑

7月9日上午8时,团队成员来到合肥市蜀山区民生大厦,与人社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在座谈会上,团队成员一一向工作人员提问,例如,队员吴梦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询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张院长对“平台强制网约车司机休息,但有的司机会通过多平台接单逃避休息”这一问题的看法,张院长表示,司机连续工作过长时间本身不符合《交通法》的强制性规定,平台强制司机休息的行为是合理的,同时司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了多接单而疲劳驾驶,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自己要负责。

(图为团队到达蜀山区民生大厦的合影。通讯员 李周 供图)

针对队员提出的劳动监察的问题,劳动监察大队的吴主任列举了很多新形态就业人员维权的案例,他表示,新形态就业人员的管理非常灵活、精细,遭到不合理待遇时,一定要及时留存证据,若无法通过平台申诉,可以到监察部门寻求协调。

之后,通过与工会的工作人员交流,团队了解到目前工会主要通过订立集体合同的形式来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目前蜀山区已建立了十几个幸福驿站(稻香村街道、杜港街道的充电站旁可以看到)和一百二十多个服务站点,可供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免费休息。而且这些服务站点建成之后都会载入地图,导航都可以查询到。此外,工会中还设立了法律援助窗口,为这些就业人员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图为团队对工作人员进行访谈。通讯员 李周 供图)

在长达3个小时的访谈中,团队成员收获颇丰。团队成员对网约车行业的现状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对如何保障网约车司机的劳动权益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团队成员表示,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理论和实践缺一不可。实践中的问题远比想象的要复杂,网约车司机劳动权益保护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未来将持续关注这一领域,为网约车司机劳动权益保护建言献策。

总结思考交流心得,行业发展需多方努力

在活动结束以后,队员们分享了此次活动的心得与体会。实践团认识到网约车司机等新型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保障不是一蹴而就的,就像何主任所说:“让子弹飞一会。”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目前,网约车司机权益的保障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难题,其中最痛的点在于利益的维护,只有政府、司机、社会等各方拧成一股绳,才能汇聚成击破平台肆意压榨司机的合力,让司机们的合法权益“不再流浪”。

同时,团队也对网约车司机权益保护的方式方法进行了思考和探索。团队成员表示在实践中,首先要加强法律宣传,增强网约车司机自主维权意识,从源头上解决“维权难”的问题;其次要善于发现制度不足,积极向监管部门反映,借助有效渠道解决“维权难”的问题。完善网约车司机权益保障非一朝一夕可成,团队成员将践行这两个方法,为出行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图为访谈结束后的合影。  通讯员 李周 供图)


来源:大学生云报  作者:李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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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李周    责编:赵慕晨 + 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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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
2024-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