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云报7月19日讯 为探寻红色文化的深厚底蕴,继承和发扬兵团精神,进一步激发青年学生爱国情怀,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守疆戍边,筑梦中华”民族团结实践团,作为2024年全国大学生暑期文化科技卫生 “三下乡”社会实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石榴籽祖国行’”新疆专项和兵团专项活动的入选团队,远赴新疆双河市、乌鲁木齐市,开启了为期9天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红星映照初心,壮志彰显豪情
一座展馆,浓缩一段历史;一段历史,寄予一份情结;一份情结,传承一种精神。实践团首站来到双河市“红星耀双河”陈列馆,这里不仅是一部浓缩的革命史书,更是兵团精神的生动展现。在陈列馆讲解员王亚丽的引领下,成员们通过一件件珍贵文物、一幅幅历史照片,感受那份坚不可摧的信念与不屈不挠的斗志。兵团人对人民的深情、对国家的忠诚,以及为了边疆稳定和发展默默付出的家国情怀,深深触动着每一位成员。他们纷纷表示,将以兵团精神为指引,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坚定的信念,投身于祖国的建设和发展中去。
图为实践团成员在陈列馆聆听讲解员讲解兵团故事
图为实践团成员在陈列馆聆听讲解员讲解功勋马的故事
深入边防哨所,感受戍边情怀
实践团一行抵达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84团边境哨所,这里不仅是乌沟边境警务站的发源地,更是兵团儿女以血肉之躯筑就的边防丰碑。在84团综治边防中心刘真瑞的陪同下,实践团成员步入了“丰碑—乌图布拉格民兵哨所”红色展厅。展厅内 “热爱祖国,无私奉献,艰苦创业,开拓进取”十六字兵团精神熠熠生辉,它们不仅是兵团民兵的精神图腾,也照亮了实践团成员的心房。刘真瑞同志深情讲述的项宗立、捷尔塔夫妇及队山别克等戍边英雄的事迹,让成员们深受触动。在条件严酷的边境地带,兵团基层单位与牧民群众并肩作战,他们既是英勇的战士,又是辛勤的生产者,边学习、边生产、边劳动、边守边,以实际行动践行“亦兵亦民”的双重使命。实践团亲眼见证了基干民兵队伍如何在恶劣环境中坚守岗位,他们不畏艰难,勇往直前,用汗水和热血守护着这片土地的安全与稳定。这次实践经历让实践团深刻感受到边疆的和平与繁荣离不开每一位战士和群众的共同努力,也更加坚定了实践团为国家安宁、民族团结贡献力量的决心。
图为刘真瑞同志带领实践团成员参观84团红色展厅
图为刘真瑞同志带领实践团参观84团基地
图为实践团成员在84团重走戍边路
重走戍边之路,续写卫国之情
实践团前往第五师九十团民兵哨所探寻四代戍边人传承接续、砥砺奋进的感人故事。在红星老三班第四代传承人马建军的引领下,实践团成员深入了解了这一英雄集体的传奇故事。红星老三班成员以任多禄、张武旺等老兵为代表,他们不畏艰难险阻,扎根边疆,以“风催不畏寒,肠饥不言苦;心中有信仰,脚下步忠诚”为丰碑,以“忠于党,甘奉献,战风沙,固国防”为追寻,用青春和热血书写了动人的戍边篇章。在采访中,马站长的一席话——“只有国家的第一道大门安全了,才有我们后方的发展,才有我们老百姓安居乐业的生活”,让实践团成员深刻领悟到戍边精神的崇高与伟大。为了亲身体验这份沉甸甸的责任与使命,实践团成员在马站长的带领下,重走了这条长达7.26公里的戍边之路。从第一哨所到第四哨所,每一步都充满了艰辛与挑战,但正是这样的经历,让成员们切身感受到了戍边英雄们的重担与牺牲,沿途的风景虽美,却不及边防战士们坚守岗位的壮丽身影。
图为马建军站长介绍红星老三班四代哨所
图为实践团观看第五师九十团民兵哨所介绍短片
图为实践团采访马建军站长
图为实践团重走红星老三班戍边路
传颂戍边精神,厚植爱国情怀
为将戍边战士的英勇事迹与不朽精神广泛传扬,激励更多人心怀家国情怀,投身于保卫与建设伟大祖国的壮丽事业中,实践团前往碱泉街道方圆社区开展了“赓续红色血脉,厚植爱国情怀”爱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践团的退伍大学生周天翔结合自身的军旅生活及此次社会实践经历,声情并茂地讲述了边疆战士们英勇无畏、坚守岗位的感人故事,让在场听众深刻体会到了守疆戍边的艰辛与伟大,为社区居民带来了一场触动心灵的爱国之旅。实践互动环节,社区小朋友们在实践团成员的指导下,学习敬军礼、唱军歌,制作手工制品,向军人表达最崇高的敬意,向祖国表达最炽热的情感。此次主题活动不仅让参与人员的心灵受到了触动,也进一步激发了大家的爱国热情,增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图为实践团成员开展爱国主题宣讲
图为社区小朋友展示爱国手工作品
随着专项实践活动的圆满结束,实践团成员们的心中已播下了民族团结与爱国情怀的不灭火种。他们深刻领悟了红色文化的精髓与戍边英雄的壮烈情怀,坚定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的信念。展望未来,这群充满激情与理想的青年,将以更加坚定的步伐踏上新的征程,将红色基因深植于心,赓续戍边英雄的坚韧与奉献,用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青年的责任与担当。
来源:大学生云报 作者:肖艳
声明:凡来源或标记以“大学生云报”之内容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至发布之日起七日后方可原文转载,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有效联系方式。
审定:肖艳 责编:赵洋 + 投诉举报